標本庫使用有關規定
為加強標本庫的管理,充分利用寶貴的病理資源,保證今后科研的可持續發展,標本庫將對各類標本進行統一管理和分裝,并制度如下規定。 1、標本登記應按照相關規定,建立詳細的信息數據庫(標本編號、種類、數量、詳細疾病信息和隨訪地址與電話)。 2、標本分裝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,保證無菌操作、器械消毒,對不同種類標本遵守相應的前處理流程。 3、嚴禁存放污染性、傳染性、放射性標本。 4、廢棄標本處理: 1)、血液標本必須高壓消毒后作為醫療廢物處理。 2)、組織標本不得隨意丟棄,送往病理科集中銷毀。 5、標本取用須經管理員同意,并填寫使用申請,經過主任批準,方可憑存取單取標本。 6、使用凍存標本需嚴格遵守標本庫使用規定,并注意個人安全防護。 7、外來標本存取須經管理員同意,存放標本登記姓名、科室、 聯系方式、存放時間、標本類別和標本數量。標本庫按照規定收取相應保存費用。